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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的環境與土地作為社區經濟中的共同資源*

作者 / 蕭惠中

土地與其上的各種環境資源,毫無疑問的是人類社會發展重要的基礎,以Gibson-Graham(2006 & Gibson-Graham etc. 2013)的社區經濟觀點觀之,這些都是值得關注的共同資源(commons) [1]。在成大團隊與嶺南社區共同參與的社會實踐道路上,除了聚焦「創造收入、收益回饋、創建公基金、青年回鄉」等議題之外[2],生態環境的品質以及土地的產權狀況也是關注焦點,因為後者亦直接影響了在地農業發展與青年進鄉或回鄉發展的可能性。本文呈現成大團隊的嶺南小組,從社區經濟中對於共同資源的關切角度,對既今所觀察到的嶺南農業生態環境與土地產權之議題所進行的反思,以及對後續行動所帶來的啟發。這一場實踐與研究之舞,從多元的面向,圍繞著社區經濟的主旋律,同步展開。

圖:推動農業生產的生態化,是成大團隊在嶺南社區的重要課題

農業生產生態化,與多樣化的「共同資源」想像

嶺南如同大多數的台灣農村一樣,在戰後接受了農業「綠色革命」的洗禮,進入作物生產使用農藥化肥的年代。然而始自1970年代、依賴化石原料的農業生產,雖然帶來了加倍的生產效率與規模,卻也對環境帶來了副作用。部份嶺南的農民向我們提到,他們有觀察到使用除草劑會破壞土壤[3];嘗試不使用農藥化肥的柳丁種植已經大約五年的嶺南里長也指出,過去當地柳丁的種植相對容易,但這些年來卻出現果樹病蟲害增加、越來越難照顧,他認為這個現象與土壤逐漸弱化有關。大多數的農民面對土壤環境的惡化、病蟲害的增加,往往不斷提昇各種防治工作:噴農藥、打抗生素,以保住果樹與產量,但也更增加了生產的成本與對外部資源的依賴。

簡言之,農地生態環境這個「共同資源」的破壞,也是壓縮嶺南農產的利潤與農民自主空間的重要因素。因此我們團隊在嶺南實踐的一個重點目標,在於「農業生產的生態化」,也就是鼓勵農民減少生產過程中農藥、化肥與石化燃料的使用,而是盡量運用在地有機循環的資材以及生態運作原理來照顧土地與農作。

但是,如何能夠將既有的慣行生產模式,推往另類的生態化農業方向上呢?我們曾想過從環境保護的概念切入,作為與嶺南居民對話的起點。會有這樣的構想,主要是因為嶺南社區許多的居民都歷經過長年的環保抗爭,對抗的是在他們水源區興建的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我們直覺以為,這樣的環保抗爭過程培養出來的環境意識,若能移植到農業活動來,或許是觸發農民改變生產行為的契機。從環境主義者的眼光來看,水資源需要保育,目的是在維繫生態系統與人類社會的健康,而不管是在集水區內的廢棄物掩埋或是農藥使用,都是屬於水資源的破壞行為。既然嶺南居民在抗爭中不斷強調保護東山區甚至是大台南的水資源,那麼在成功擋下掩埋場的營運之後,更進一步的作為應該是調整農藥的使用,以顯示居民保護水資源的決心。此外若從農產行銷的角度來說,嶺南作為龍眼與柳丁的生產地,居民們從反對掩埋場艱苦的十年抗爭到實踐無毒的農作,其保護大眾水資源的長久努力構成絕佳的故事行銷題材,為打造嶺南農產的品牌奠下很好的基礎。

但若推敲嶺南居民的抗爭始末(朱淑娟,2014),最主要驅使居民長久抗爭的動力,應是素樸的愛鄉愛土情懷,不願意家鄉的好山好水受到廢棄物的污染。至於比較一般性的環境保護觀念,如保護大台南水資源,則是在與環境團體結盟之後,逐漸成為居民出外抗爭的口號,為的是引發、集結更多民眾的關心與注意,以求抗爭能夠成功。相當程度來說,參與垃圾場抗爭的嶺南居民與關心一般性環境問題的環境運動者之間,在行動意識上仍然呈現著落差,前者有著很強的在地保護性格,為著抵抗外侮(垃圾場)堅忍長期抗戰。

農藥化肥與廢棄物所造成的環境污染,在環境主義者眼裡也許差別不很大,然而對在地居民來說,農藥化肥和垃圾場各自跟他們之間,存在著很不一樣的關係。垃圾場對於地方不僅是有害無益,更不請自來、由財團黑道霸道強加於地方,但農藥化肥卻是提昇地方農業生產力與競爭力的推手。現在的嶺南居民多是老農,曾經經歷過沒有農藥化肥的「天養農業」年代,早期龍眼全是野生,果子小、產量低。因為產量低,曾經有一段時間東山的龍眼農還要到別的龍眼產區去載一卡車一卡車的新鮮龍眼回來烘培,加減賺加工的錢。對農民而言,這一切是在1970年代左右,藉由農藥化肥、接枝改良品種技術的引進才有所改觀,龍眼的品質與產量因而大幅提昇、收入獲得改善。

關於農藥的毒害,農民們也有他們的見解。在他們的經驗裡面,農藥的種類與藥效有很多種,有些很快就分解了、有些則是效用較長,對於健康或是環境的影響不能一概而論。在我們接觸到的農民裡面,大多都會強調「安全用藥」,「我賣出去的龍眼一定要我自己也敢吃的才行」,例如最後一次噴藥後多久才能採收;有趣的是,有些農民說一個月後、有些說兩個禮拜後,說得我們這些外行人都摸不著頭緒。但總體而言,農民並不是喜歡噴藥的,噴藥需要花費成本、勞力,有必要性才做;例如用來烘培的龍眼外表不需要生鮮的那麼漂亮,一年就只噴兩次農藥,而生鮮的龍眼至少要噴四次。以今年的經驗來說,我們在嶺南所耳聞的生鮮龍眼賣價差距,沒噴農藥的、賣相差的龍眼,跟賣相好的龍眼可以差到一倍,市場「以貌取人」的喜好終究決定了農民的生產模式。好在嶺南的農民掌握了烘培龍眼乾的技術與生產工具,也讓他們多了一個可能的選擇。

圖:成大團隊在東山舉行小農復耕課程,推廣友善耕作的觀念

就我們的了解,有部份的嶺南農民各因著不相同的理由,正朝著少藥、甚至有機的路上努力著,長年帶領嶺南抗爭垃圾場的陳里長就是一例。陳里長在一同抗爭的環保人士的鼓勵下開始轉型有機種植,轉型對比較「野性」的龍眼樹影響較小,但里長的柳丁園在天牛的肆虐下,一年一年凋零,不僅產量大減,更有許多柳丁樹死亡。有類似狀況的還有家裡開雜貨店的陳大哥。陳大哥跟嫂子都是很樂觀開朗的人,四十歲左右算是社區裡很年輕的農人,兩人都希望讓人吃得健康,盡量減少用藥。小兒子有過敏、陳大哥在噴藥過後的身體不適、看著社區長輩罹癌頻繁,都讓他們對於減藥的方向很有決心,雖然也代表在收入上有所損失,陳大哥卻以一句豪邁的:「啊~放呼自然啦~」回應我們。另外還有添叔每年只噴一次除蟲藥,完全人工除草、施用有機肥;富伯、孔叔盡量人工除草,他們為的是保護土壤與植株不受除草劑的毒害;明生阿伯則是在農會系統裡受到影響,十幾年前開始不用除草劑與農藥,並且施用有機肥。

Gibson-Graham在《後資本主義政治》(2006)指出經濟活動在實際生活當中的多元面貌,提醒我們不要輕易地將主流的資本主義經濟論述當作唯一現實,更強調對另類/社區經濟的想像與實踐不應有「單一」的模式,或預設一個絕對的目標,而是要重視現況與以現況為起點如何共同創造一個轉變的過程(becoming)。對於企圖在嶺南啟動生態化農業生產的我們來說,若對於在地農民的生產情況未經進一步的了解與反思,就馬上進入環境主義式的道德勸說,恐怕不會得到好的效果。透過與農民討論他們的產業與耕作模式[4],我們繞一個彎地了解他們的用藥模式、發現「會不會污染水源」這個議題一直沒有出現在農民決定用藥與否的思考裡面;農民比較關心的是用藥對於土壤的影響,例如除草劑改變土壤的有機無機環境,影響作物的健康,或是草除掉之後就無法阻止大雨對於土壤的侵蝕。在這裡的土壤「環境」大部分的時候不是環境主義者的那種「共同環境與資源」的公益想像,而是關聯到農民的生計是否能夠維持這種屬於私利的範疇。少數的農民則的確帶有當代主流的環保意識,會去關心自己的生產行為與大環境永續、下一代福祉的關係;這些農民多是屬於較年輕一代、曾經在外地求學工作,再回鄉打拼的類型。

對我們而言,環境、土地就是眾人的共同資源,不管使用的農民以私利或公眾利益來看待,只要能夠用更友善的方式對待她、改善她,都是好的轉變。進一步來說,不管具不具有主流的環保意識,農民施行生態化農法的障礙主要還是可預見的收入短少;因為產量會降低、某些狀況下果樹甚至會死亡、生產的水果賣相差價格低等。此外,不使用農藥除草劑代表除蟲、除草的工作要以更多勞動力來進行,這在勞動力人口非常缺乏的嶺南社區來說,是非常難解的問題;即便是具有環境意識而不太願意使用除草劑的農民,我們也看到有屈服在除草劑的省工效應而破功的例子。因此團隊接下來的工作,會一方面透過生產與消費端的交流與連結建立,給予嶺南的友善環境農民在精神與實質上的鼓勵與刺激,另一方面透過不同的農法技術的交流、試驗與經驗累積(在地建構一個友善土地農業知識的「共同資源」),來嘗試協助農民克服友善種植的一些實質困難。這些工作都希望透過學校學生的參與、在地農友的交流與組織,以及商業模式的實驗來慢慢推動。

青年進鄉與土地權利/利益的共享

相較於農業生產生態化,嶺南社區的土地產權轉型是更不容易處理的議題,但若是要創造青年回鄉或進鄉的可能性,似乎又不能不面對。因為在山村要開創生計的機會,土地是非常重要的資源與機會。當前在嶺南或東山的沿山地帶,土地產權狀態大多是私有,雖然近二十年在果樹經濟低落的情境下,許多土地處於家族中無人接手的狀態,但這些土地是否能以較合理且可負擔的方式移轉給有意在地創業的非本家族年輕人使用,仍然是一個大問號。若從社區經濟的角度來思考,前述的目標或可以從建構「社群共享土地」的權利運作模式來促成。以當前團隊與社區的互動狀態與關注層面而言,要談論土地產權議題尚言之過早,在這裡僅先提出一些初步觀察與思考,等待未來更多的條件具足之後(例如,真的有青年願意回/進鄉經營農業或其他形式的土地使用),才比較有可能進入更深入實質的行動思考。

在台灣,關於社群共享土地的討論,多集中在原住民族群(如顏愛靜、官大偉,2004)。原住民族群的傳統社會制度當中,土地共有與共同管理是普遍的現象,社群共同的利益(甚至生態運作的機制)會是共同管理機制當中重要的考量。原住民族的共同資源管理的實踐,因而可以以其傳統文化與社會制度運作做為基底、起點。在漢人文化文傳統的社會中,則是否有任何運作共同資源的機制以及共同利益的觀念存在,可以作為建構當代土地共同資源機制的基礎與起點?客家人有祭祀公業的組織傳統,當中為「家族祭祀」這項公共的事務建構「嘗田」的制度,家族的人共同耕作「嘗田」,其收益用於家族祭祀(林桂玲,2014)。漢人的傳統社會以家族為核心,家族為基礎以外,還有沒有其他的「共同體」/「公共」想像(國家除外)?若有,是否有挪用的可能性?若沒有,又能夠從什麼樣的起點來談論、操作一個社群的共同資源?這些問題在未來我們的實踐裡,估計會不斷地來回被探問。

誰的共同資源:社區協力農業(Community-supported agriculture)

Gibson-Graham(2006)在討論社區經濟的四個要素時(見下圖),將共同資源(commons)放置在最後討論,我認為這個順序是有意義的。前文鍾怡婷在討論本團隊與嶺南社區對話社區合作社與生產利潤部份回歸社區公益(公基金)時指出,社區幹部之所以認為這些工作都不可行,在於他們感覺到自身的生產活動並無剩餘(surplus)。同樣的,當我們在尋求對於生態環境這項共有資源的維持與照顧的時候,是否能夠同時生產出至少支持基本需求(necessity)的收入就變成重點。如同台灣的俗諺所說:「顧了肚子,才能顧佛祖」,談論對共同資源的回饋與維護,居民需要先感受到基本需求被滿足、有剩餘,簡言之,果然是無法迴避經濟生產與產業發展的問題。

圖:社區經濟的四大要素(Gibson-Graham, 2006)

最後我想談談「誰的共同資源?」這個問題。本文的討論中,嶺南的土地與環境不僅是在地人經濟生活重要的共同資源,同時也是喝著山上流下來的水、吃著土地孕育出來的食物,許許多多的「我」的共同資源。能夠體認到這些重要資源的「共同性」,也同時暗示著受到這些資源照顧與影響的廣大「集體我」的存在。作為實踐者,需要時時提醒自己,我們在嶺南要實踐的「社區經濟」,並不是只關注嶺南農民的生計,以及他們自身的產銷組織、合作而已,一樣關鍵的是,要把支撐一個永續、互相支持、滋養彼此福祉的經濟社會網絡延伸到更廣大的資源使用者與消費者身上。因而成大在嶺南接下來的實踐與研究之舞中,將加入「社區協力農業」(羅萍.凡恩、伊利莎白.韓德森,2011)的新曲調,期待與實踐場域中的各方行動者,共同創造這個超越在地社區尺度的社群能夠相互協調的舞步,舞出共同資源的分享與守護。

References

Gibson-Graham, J. K. (2006). A postcapitalist politics.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Gibson-Graham, J. K., Jenny, C., & Stephen, H. (2013). Take back the economy: an ethical guide for transforming our communities. Minneapolis, MN: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朱淑娟(2014)捍衛正義:烏山頭水庫保衛戰。台北:巨流。

林桂玲(2014)清代北台灣客家嘗會:以竹塹六張犁林家「先坤公嘗」為例。全球客家研究 2,頁 219-258。

趙維良、趙震慶(2007)長期進行有機農耕法對土壤微生物族群與活性之衝擊。中華農學會報 8(6),頁 517-536。

趙維良、趙震慶(2008)連續十七年有機農耕法之土壤理化性質的評估。台灣農學會報 9(3),頁 270-291。

羅萍.凡恩、伊利莎白.韓德森(2011)種好菜,過好生活:社區協力農業完全指導手冊(李宜澤、林震洋、蔡晏霖、許敏鳳、呂欣怡、劉逸姿與林大有譯)。台北:商周。

顏愛靜、官大偉(2004)傳統制度與制度選擇:新竹縣尖石鄉一個泰雅部落共同資源自主治理案例分析。地理學報 37,頁 27-49。

 

*本文作者為成大團隊博士後研究員,但文中諸多概念與思考係與鍾怡婷博士的共同探討與協作,特此註明,文責則全歸於作者。此外也感謝其他團隊成員在各種場合的對話、激盪,對本文的啟發。

[1] 當代的另類政治對於共同資源的主張,已經將其範圍從農地、牧場與森林等資源,擴及到所有跟人們基礎生存有關的資源,包括空氣、水、棲所、食物、能源、生物多樣性,甚至還可以延伸到資料庫、網路資源、以及醫療的基礎設施等直接關係到社區的物質與社會福祉的資源(Gibson-Graham 2006)。

[2] 見團隊成員鍾怡婷文章

[3] 許多研究也指出,與慣行農法相比,不使用農藥化肥耕作的土壤,其物理化學性質與微生物活性的質與量都較佳、較適合作物的生長(趙維良與趙震慶,2007、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