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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作坊 Humanity Innovation and Social Practice

以議會與公民對話為基礎─法國參與式預算

摘要:

2002年,法國頒布了《勇士法案(Vaillant)》,法案強制所有居民超過八萬人的城市都必須建立城市委員會。在大多數情況下,城市委員會的作用只是進行諮詢並同公共機構進行聯繫。同時,它們也處理一些地方上的具體事務,如交通管理、房屋、城市規劃、安全、公共場所的使用等等。在一些地方,地區公共事務引入了具體事務的共同管理模式。公民通過公開的會議或通過代表會議決定從資金的分配到基礎設施投資或特定地方項目的事務。法國的參與式預算有三個目標:通過將地方政治事務進行整合,促進社會行動者之間的橫向聯繫,以提升公共管理和地方治理效率;調整社會各群體之間的關係。參與式民主在那些關注弱勢社會階層的城市裡有著豐富的土壤,尤其是在巴黎的大都市地區,透過社會群體間的對話達成共識,建設性地利用衝突來加強公民性、團結性和緩和社會關係的緊張;促進參與式民主,調和參與式民主與代議制民主的區別,後者缺乏對參與者作為共同決策者作用的認可。雖然代議制民主機構和直接民主論壇之間進行對話有時是困難的,但是法國的參與式民主結構使決策權在公民和市政府當局之間分享並進行協商成為可能。這主要是因為地方議會把參與者代表聚集在一起,並對在會議上提出的要求和觀點進行審查。在巴黎大區建立了一些獨立的監察機構以保證公民的自治性,加強對政府執行居民建議的控制。它們可以透過一些獨立的媒體對整個過程進行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