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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作坊 Humanity Innovation and Social Practice

參與式預算改革試驗─江蘇省無錫市

摘要:

2005年,無錫市委任市政府與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合作,在北塘區北大街街道和濱湖區河埒街道試點參與式預算,按照「與社區居民密切相關,公眾參與意願較強;較易達成共識,對預算決策全局影響不大;規模較小,短期能夠產生社會效益」等標準,選擇了文化中心、社區服務中心、居家養老等三個項目。參與過程分四個階段展開:一是宣傳組織發動。成立參與式預算工作組,制訂詳細的工作計劃,組織社區群眾推薦項目。二是公眾民主決策。首先,充分尊重民意,兼顧社區發展規劃與財力可能,形成擬提交公眾代表大會討論表決的項目,有關項目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意見後形成初步預算;其次,按既定規則產生公眾代表;再者,召開群眾代表大會表決正式實施項目。三是組織項目實施。進一步細化公眾選定項目的預算,組織項目實施,符合招標要求的,要對外公開招標。四是公眾追蹤監督管理。項目執行過程中, 組織公眾監督和質詢,並向有關部門反饋意見。項目執行結束後,委託財務審計並組織群眾代表和有關專家,評估項目實施情況績效,審計和評估結果作為下一年度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無錫市參與式預算改革政府主導的色彩較為濃厚,地方政府主要領導的支持消除改革障礙;二則從試點到推廣,政府各級管理部門始終居於主導地位。改革初期,這種強政府模式方向明確、機制完善且可教育民眾,但當改革推進,政府回歸本位,仍必須加強民眾與公民社會的積極與創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