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作坊

新作坊 Humanity Innovation and Social Practice

原住民部落推展農村再生計畫的集體行動──以花蓮縣光復鄉阿美族南富社區為例

摘要:

源於人口外移、高齡化,公共服務水準低落,使得台灣農村陷入衰退的惡性循環。為紓解所困,政府乃於2010年8月4日立法實施農村再生條例,規定設立農村再生基金,以振興農村的整體發展。為實施農村再生政策,由上而下的整合策略和自下而上的推進策略皆是重要措施。根據培根課程規定,一旦動員農民完成四個階段課程(包括關懷班、進階班、核心班和再生班)的組織,則有資格提出農村再生計畫。位居臺灣東部的花蓮縣光復鄉南富社區為阿美族部落,他們樂見所申請的四年期培根計劃業經政府核准,但是,能否動員整個社區以實現再生計畫的目標仍有存疑。本文提出一個分析框架以理解集體行動的作用,其係基於兩個面向:原住民社區的團體特徵和依賴外部政府及非政府組織支持的外部環境。計畫的實施取決於財政和非財政的支持,如對有機農業的驗證費用進行補貼,或培訓賦予農民或居民具有特定知識的能力。這項研究發現:1.南富社區的小眾,確能在領導階層帶領下,藉由農再的培訓、提案,達成制度正常運轉、成員稟賦互補、備具社會資本、凝聚共識與目標。2.雖源自財政與非財政支持對於社區自主有所助益,中介者居間協調有利於計畫形成與執行,然因各級政府間的權責分工不甚明確,從而滋生不少問題。由於農再制度設計不良,使南富社區於研提與執行農再計畫時,陷入困局:1.農再計畫與農村再生總體計畫定位不明橫生枝節;2.該社區研提計畫難以涵蓋太巴塱部落進行整體規劃;3.在地單一組織難以促成產業永續發展。本文以為,未來宜朝如下方向修正:1.建構農村再生計畫完善體系以利承上啟下;2.研議太巴塱部落農再整體規劃以展現綜效;3.強化在地組織與外在組織連結以利農業產銷;若能確實執行,或許農村富麗再生則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