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作坊

新作坊 Humanity Innovation and Social Practice

在動態中學習-社會參與式課程的教學經驗與成效反思

摘要:

        回顧《大學法》立法沿革,1948年大學係以「研究高深學術,養成專門人才」 為宗旨,強調專業主義與菁英教育(黃俊 傑,2015:46)。至1980年代,國內興起一波大學教育改革風潮,除了探討「通才教育」對國家人才培育的重要性之外,更期許大學應扮演促進國家社會發展之角色 (劉源俊,2017:3-4)。於1993年12月 立法院通過《大學法》全文修正案,明訂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 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並沿用 至今。同法第二十一條更規定:「大學應建立教師評鑑制度,對於教師之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成效進行評鑑,⋯⋯。」 在這兩項規定下,教師作為驅動大學運作的關鍵組成,不僅在研究上須對專業學門的知識累積有所貢獻,也應透過教學、服務與輔導面向,體現大學之宗旨目標。誠然,這在實務上,並不容易達成。 在當前制度下,大學教師的聘任或升等多以研究作為主要指標,致使初任教師的博士養成過程偏重研究,鮮少有機會學習如何設計課程、增進師生互動,以及累積教學經驗(吳俊憲、吳錦惠、張育銓, 2013:25;游家政,2015:99)。此外, 近來面對少子化、低入學門檻與產學脫節等現象,國內高教啟動新一波的轉型,在 科技部與教育部的競爭型計畫補助下,希 冀大學反省既有的教學、研究與行政體 系,以促進大學的社會參與、社會實踐或社會責任。這些內外環境的系絡發展,雖有其時空意義,但要調整教師的角色功能,著實是一項挑戰。尤其對新進教師而言,研究尚待開展,教學仍須累積,更遑論服務所需的人際網絡和議題契機都有賴時間推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