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作坊

新作坊 Humanity Innovation and Social Practice

從社會風險與社會保險觀點,探討德國農民專屬福利度與問題

摘要:

       社會福利政策目標;主要在提供國民面臨社會風險事故的物質生活或兢業能力安全保障,有是鑑於社會保險模式強調連帶責任、互助與強迫自助、風險移轉的理念,為各國推行社會福利的主流制度。基此,本研究分別從建構模式、制度設計,實施成效與問題三部份,來釐析德國去如何建構農民專屬福利體制,以資我國因應WTO 衝擊,推動農民社會福利政策之借鏡。 德國農民專屬的社會福利特殊體制,肇端1886 年農林業職災保險於1957年農民老年保障制度發揚光大,其特徵在於將消極的、殘補式社會福利制度,提升至積極的、發展式福利體制;並籍以發揮改善產業結構之經濟功能;相對的,德國農民特殊社會福利制度所造成的負面反應;長期則需仰賴政府財政的巨額挹注,而強制離農條款亦造成社會福利目標的嚴重拉曲。 特別值得我國深思的問題是,政府是否應放任農業部門在市場競爭下自然萎縮,還是應主動積極調控農業結構的變遷;以提昇台灣農業競爭力。其中,德國經驗可供我國取法之處,包括建立嚴謹的農民身份認定機制、社會福制制度的積極功能、保險給付的多元化;以及專職的農民保險公團;相對的,德國農民專屬社會保險體制所帶來的嚴重財務赤字,則值得我國警惕。無疑地,社會福利的所得直接移轉效果,為輔助農民渡過農業經營困境的最佳社會支撐力量,然而,如何預設公共財政挹注臨界點或確認結構改善目標,則是農政機構規劃農民專屬福利制度時,應先考量的政策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