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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作坊 Humanity Innovation and Social Practice

一個新自由城市、兩種都市政權?1997後香港都市治理的空間爭議

摘要:

       對於1997年7月1日解殖後香港都市治理的缺乏效能,目前相關學術社群已有諸多討論。然而,這些文獻卻少有針對當前香港新自由城市形構的觀點進行深入分析。基於地理學領域近年對新自由城市發展模式所作的反思性討論,本文主張,有效的都市治理取決於國家機器(政府)、資本及市民社會間的協作關係。健全體制乃是奠定在都市政權結構中國家—資本集團及國家—社會集團間平衡的協調基礎上。不同集團間對都市空間關注不同利益,若無法在空間生產上取得平衡時,即會深化都市治理的危機動向。雖然97後香港是一個典型的新自由城市,但是也展現出若干反映都市危機的治理亂象—起因在於過度強調跨國資本積累的利益,導致空間生產的爭議因此爆發。藉由探索地產主導成長聯盟如何塑造並壟斷戰後都市紋理,本文指出,香港當前都市政權在邁向新自由化過程中具有圖利國家-資本利益之傾向。進而,本文探索解殖後都市轉型,發現香港當前反對親商政權的新興市民社會空間價值已經逐漸浮現。透過觀察97後具爭議性的城市規劃項目,比較其中國家—資本集團與國家—社會集團間關注的空間價值差異,本文對於為何當前都市政權為「地產霸權」宰制提出分析,並解釋此一政權結構如何影響當前都市治理亂象。本文發現,當國家—社會集團逐漸展現出有別於殖民時期的影響力時,而地產主導的國家—資本集團仍享有設定治理議程的決定性優勢。只要協調空間生產的機制仍無法保持平衡時,治理亂象的僵局短期內仍將持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