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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審議的多元參與模式與型態:審議民主實務操作介紹

作者 / 宋威穎(弘光科技大學大學社會責任辦公室執行秘書、運動休閒系專案助理教授)

臺灣審議民主參與模式緣起與發展

審議式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係利用理性思辦及公共討論方式,讓所有受到決策影響公民或其利害關係人能夠集體參與決策的一種形式。近年審議民主常被運用作為公民參與及公共議題討論途徑與機制,除了創造公民參與公共事務討論和決策機會,藉由審議參與過程,亦可增加民眾公共事務參與動機、提升政治效能感並串聯不同利害關係人間的社會連結,逐步由下而上強化民主素養與公民意識。

自2002年起,臺灣開始陸續引進不同審議民主實務參與模式,當時最常被運用的審議模式有公民共識會議、願景工作坊、公民陪審團與學習圈等模式,如衛服部辦理的「全民健保公民共識會議」及「代理孕母公民共識會議」就是運用公民共識會議來針對當時爭議性較大的公共議題進行討論;而「淡水河整治願景工作坊」及臺北縣「中港大排規劃與使用願景工作坊」就是運用願景工作凝聚地方居民及利害關係人共識;而「奇岩新社區開發計畫公民陪審團」則是運用公民陪審團來凝聚現有社區居民共識並促進社區與政府對話的可能;而「臺北市政願景十三談/社區學習圈」、「淡水需要怎樣的交通環境社區學習圈」就是運用學習圈促進公民間對話,也使其有轉化成行動可能。

近期,由於公部門在公民審議運用上偏重在民眾意見蒐集及預算實際使用,較常看到世界咖啡館[1]及各地方政府參與式預算等審議模式的使用,如青年署辦理的「青年政策論壇」及地方政府辦理的各類「參與式預算工作坊」。近年,亦可看到有地方團隊結合不同審議模式,搭配關注的公共議題,發展出混合型的審議參與模式,如文化部推動的各類「公民文化論壇」即是明顯的例子。


圖:2014年青年政策論壇討論之情況。資料來源:教育部青年署。

總的來說,審議式民主不僅可做為公民直接參與公共議題討論的公民社會實踐過程,也被視為是公民賦權、解決社會衝突、提供政府政策正當性的解方之一。台灣推動公民審議至今已有十多年經驗,公部門及民間組織運用審議進行社會溝通與政策討論已成為一種趨勢,若能將審議各類實務參與模式和公民參與及公共議題結合,相信可以有效達成參與目標,從而提升公民素養與公共事務參與。

台灣常見審議式民主實務參與模式

審議式民主目的在建構一個公共討論場域,讓公民可以在充分資訊基礎下,透過理性思辨與溝通過程逐步形成集體意見。隨著近年公民參與發展及審議民主的推動,

政府單位及民間組織進行政策推動與社會溝通時常會採用各類實務操作。在實務推動上,公民審議在設計規劃上可依「參與者特質」、「資訊多寡」、「程序規範」及「意見產出」選擇較合適的審議操作模式(如表一所示)。

表一 各類審議式民主參與實務操作模式摘要表

資料來源:林子倫〈審議民主在社區:台灣地區的經驗〉

如「公民會議」(consensus conference)與「公民陪審團」(citizen juries)等模式較常運用在爭議性公共議題討論上,需要較長參與時間及充足的議題資訊,如;而「21世紀城鄉會議」(21st Town Hall Meeting)與「審議式民調」(Deliberative Polling)則強調數據與偏好選擇的使用,通常適合運用在參與人數較多且須調查公民意見之議題上,如臺南市政府辦理的「臺南市新市政中心開放決策城鄉論壇」就是透過公民的討論投票來選擇可能的新市政中心之基地區位選址。

「願景工作坊」(Scenario Workshop)及「學習圈」(Study Circles)則較常被運用來尋求地方共同願景與行動方案,適合地方議題與社群使用,如「哈瑪星願景工作坊」就是透過地方民眾與利害關係人的討論形成共同願景,最終達成遊覽車分流管制及民眾透過步行實地走訪哈瑪星的政策推動;而大林蒲遷村願景工作坊則是藉由願景工作坊與主題工作坊進行,凝聚地方居民對於大林蒲遷村前後的願景期待及建議的行動方案,最終形成民間版的大林蒲願景計劃書。

「世界咖啡館」(World Cafe)與「開放空間」(Open Space Technology)則偏重在各類意見的蒐集,常被運用在政策發展階段與議題初始階段,如青年署長期辦理的「青年政策論壇」就是運用世界咖啡館來蒐集青年對教育、文化與社會等面向之意見看法。上述審議實務操作模式均是台灣過往較常被運用的公民審議參與方式。

圖:2018年由民間所舉辦的大林蒲遷村願景工作坊,聚集關切議題的公民共同參與討論。資料來源:高雄好過日

結語

審議民主實務操作模式不同於傳統公聽會、座談會等會議參與模式。傳統公聽會與座談會較注重專家意見,雖然專家能針對議題提出相關論點與建議看法,但由於缺乏實質討論與理性論辦過程,參與者容易從自身主觀感受及背景出發,很難就議題聚焦,亦難形成集體共識建議與行動方案,實有其參與推動上的侷限性;審議民主有別於其它會議形式,必須涵蓋知情、理性、互惠與對話等元素與精神,能讓與會者在參與過程中理解到平等、尊重與包容重要性,在實際推動上,特別注重參與者能在議題知情與資訊平等基礎下,透過講道理等理性論辯方式逐步形成不同利害關係人間的集體共識,最終形成較佳的決策方向與行動方案。

臺灣從2002年開始引入審議民主實務參與模式,至今陸續運用在各類公共議題、政策發展與社會溝通上。在早期,最常運用公民共識會議來進行各類爭議性議題討論並形成政策建議,亦使用如願景工作坊、公民陪審團及學習圈等模式來凝聚地方居民的共識與行動方案,以促進地方發展;近期則常運用如世界咖啡館、參與式預算來蒐集公民意見並形成建議提案,也透過此一模式進行公民對審議民主的參與及培力。

審議式民主有非常多元的操作方式,可依辦理審議活動的不同目的來搭配較合適審議討論模式:若重視意見蒐集,則可使用如世界咖啡館與開放空間等彈性較大不受限的討論方式;若注重未來願景及延續性,則可使用如願景工作坊及學習圈;若偏重數據選擇及偏好排序,則可使用如21世紀城鄉會議及審議式民調;若是與處理爭議性較強的公共議題,則可使用如公民共識會議及公民陪審團等。總的來說,若能針對所關注的公共議題就其推動目標規劃使用合宜的審議民主實務參與模式,相信能有效聚焦公民的意見,並在參與過程讓參與者了解平等、尊重與包容的重要性,對應會議目標外兼顧民主素養及公共參與的培力。


[1]世界咖啡館審議模式由於進入門檻相對較低,適合作為民眾意見蒐集及公民參與培力使用,故近年常被運用在各類政府單位辦理會議或論壇上。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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